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拨资金项目申报、合理安排学校预算等资金管理工作,整合财力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等专项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经校财经领导小组批准,我校建立学校发展储备项目库。
建立学校发展储备项目库,既是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也是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整合有限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是进一步增强年度预算与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匹配度的有力措施。
今后,储备项目库是财务处编制预算和向上级申报项目的依据,未纳入储备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取得编入国拨项目预算申报资格,学校资金也不给予支持。
1、“打基础利长远”原则。
入库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出发,树立学校发展战略思维,能有效提升我校事业发展水平的项目优先入库。
2、“教学科研优先”原则。
为一线教学科研提供支撑的项目优先入库。
3、“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入库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新模式,引进新装备、推广新方法,并能取得节能减排实效的项目优先入库。
4、“与师生紧密相关”原则。
入库项目应与师生密切相关,广大师生最迫切、最需要的项目优先入库。
凡需要国拨经费和学校资金支持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都属于学校发展储备项目库管理的范围,主要涵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学校学科建设、教学提升、科研发展、节能环保、校园环境起到较大影响和推动的项目。
入库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政策,符合学校下一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具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资源优势和广阔应用前景,并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入库项目预算标准:货物类50万元以上,服务类20万元以上,工程类100万元以上。
学校发展储备项目库实行滚动申报和管理,今年申报2016、2017、2018年拟实施项目,今后每年5月安排未来三年入库项目申报及已入库项目细化与微调。
入库项目为竞争性预算项目,通过申报答辩和专家论证,增强预算对事业发展的引导力和资金配置的效益。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意向项目库、备建项目库、在建项目库,在管理上按照不同类别分别设库实施管理。
(一)意向项目库
列入意向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为:符合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要求,具备相关条件,有一定意向或有初步市场调研的项目。(2017、2018年拟实施项目按此类项目库申报)
列入意向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
2.有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鼓励组建联合申报体);
3.项目名称、规模和建设计划基本确定;
4.有初步的市场调研、技术分析和科学论证。
(二)备建项目库
列入备建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为:经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已办理或具备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条件的项目。(2016年拟实施项目按此类项目库申报)
列入备建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具有明确的投资计划;
3、具有《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4、具有初步技术或设计方案;
(三)在建项目库
列入在建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为:经国家拨款立项或学校党政联席会决策立项,资金已确认落实到位,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程序已完成,正在建设的项目。
列入在建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立项手续齐全;
2.建设资金已确认落实;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程序已完成
4.正在实施项目建设。
项目库建立的基本流程:申请入库 =》 提交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答辩 =》决策立项 =》入库管理
财务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