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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0-12-03
校内新成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开支统一执行国家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特别政策、特别管理或特别开支标准的,以校办正式发布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校内各单位自筹经费的分配政策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情况特殊需要特别分配政策的,必须以学校的名义下发正式的文件。任何口头通知或签字都不得作为财务处执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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