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财务事项报销,要有经手人、单位分管财务的处级领导签字;采购物品,除经手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外,还要有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采购或维修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办理完固定资产手续后方可报销。
2.报销购物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要有购物清单。购物金额超过200元的,经手人员须索要购物清单。售货单位不给开的,由经办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经验收人、单位负责人核对无误并签字后凭正式发票和购物清单报销。
3.各单位报销招待餐费(含校内转帐结算)要写明用餐原因。用部门自筹经费的,除经手人签字外,须有部门分管财务的处级领导签字;用学校经费招待用餐的,除部门负责人签字外,还必须有校办主任或分管财务的校长签字。
4.各单位因公用车,不管是用学校车队的车还是校内其他单位的车,都要填写有用车事由的结帐单,凭经手人和分管财务的处级领导签字报销。因公乘坐出租车的,凭乘车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每次报销的出租车票一般不超过10张。一次报销多张出租车票的,经手人须将车票粘贴汇总,填写总金额,由领导统一签字。
5.如果您因公出差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须凭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住宿发票可和差旅费报销单贴在一起,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报销手续。其中属于补助费、包干费的内容由财务人员填写,其他内容由出差人员填写。
根据学校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全校所有人员乘坐飞机出差,必须事先经过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批。对出差住宿费超标部分需要由学校经费报销的,和机票一样,也必须经分管财务的校长单独在发票上签字方可报销。
6、报销费用要有经费渠道。没有经费渠道或者报销金额超过预算指标或项目的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7、部门或个人争取来的科研项目,财务处按其来源和性质分配给一个部门和项目编号,经费管理人员应记住自己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