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外国语大学财务处网站!
作者: 时间:2010-12-03
由借支票人填写支票借据,经处级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到会计科办理。借支票人要同时提供收款单位的名称和使用金额。确有特殊原因必须领用空白支票时,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需经支票领用单位主管财务的处级领导签批意见(注明“同意借空白支票,金额控制在×万元以内”);金额超过1万元的,还需报分管业务的校领导签字后,出纳人员方可借给空白支票。
上一篇:住房公积金消户及手续
下一篇:支取住房公积金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