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的成立,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增加了一种可供选择的借款担保方式,现已进入试运行。担保中心对符合借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保证担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需以合法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特点是借款人不受年龄限制,可申请最长期 限30年的贷款。大多数借款人支付的担保服务费低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
由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个人帐房贷款风险,我分中心积极进行推广。为方便借款人办理手续,我分中心认真作好业务衔接,合理安排程序,与 康正代理人员约定每星期三在我分中心现场办公,受理申请,代填合同,办妥放款前的手续。从目前的趋势看,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可望成为借款人的主要选择。
信息来源: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大分中心2002年4月26日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