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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0-12-16
自2010年起,财政部、教育部将基本科研业务费同“211”经费采取相同拨款方式,即国库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对现金支取量有严格要求。自2010年11月22日起,凡报销“211”工程和“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经费的教职工,务必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报销款项将通过银行汇入您的银行卡中。我们欢迎学校教职工在报销其他经费时也使用此种方法,减少现金量,提高资金安全性。
财务处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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