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各单位及个人的汇入款项及时入账,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校财务处现制定如下认领流程。
1.汇款到账前,到行政楼107室3-4号窗口登记。登记格式如下:
序号
| 预计到账时间
| 金额
| 付款方
| 款项内容
| 有无协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 | | |
2.款项到账后,请相关人员持协议或书面材料到107室3-4号窗口签字确认。
3.对于事前未进行登记,并且到账后无任何单位或个人认领的汇款,财务处将于收到汇款单两周后,上传财务处网站(http://cwc.bfsu.edu.cn),供有关人员查询认领。相关单位或个人认领款项后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8816664。
4.在财务处网站公示满1个月后无单位或个人认领的款项,财务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外国语大学财务处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