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财字〔2022〕8号
校内师生: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现已正式开始,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请在手机上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为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税务机关实行分期分批错峰办理,我校专属办理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0日,无需在年度汇算开始时集中申报办理。
若超过6月30日进行申报,申报数据将需要个人手动填写,并需承担加收应补税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请各位师生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申报。
具体办理方法可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QhVRFa1B6A0Aydj1TZ3Q8w。
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
按照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我校为2021年奖励性绩效),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文件规定的方法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一般来说,我校在职在岗职工选择单独计税更加合适)。具体操作时,可登录手机个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根据自动算出结果,择优选择。如有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他需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二)关于学生及退休人员劳务退税
2021年取得过劳务收入的学生及退休人员,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年收入不足6万元的人员,已预缴的税款将会全额返还。
(三)关于“申诉退税”
“申诉”不是申请退税,办理汇算清缴时,误点“申诉”,会导致退税失败。年度汇算申报系统中的“申诉”功能只适用于本人未取得该笔收入且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请勿轻易点击“申诉”按键,以免误点“申诉”造成该笔收入无法进行汇算。如对收入明细有异议,请直接联系财务处,不要点击“申诉”。
财务处工薪科咨询电话: 88818553。
如有疑议,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解释为准。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财务处
2022年3月15日